8月23日,记者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,为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,我市发布新政,提高了创业导师服务补贴、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等多项补贴标准。
例如,当地人力社保部门选聘的创业导师,与孵化项目“一对一”结对签订帮扶协议,提供免费指导、咨询服务;帮助创业者实现创业并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,可申请指导服务补贴。
今年6月17日前签订帮扶协议的,按2000元/家给予指导服务补贴。
对于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的门槛,新政中有所降低。初次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企业,并担任法定代表人;在当地依法登记注册不满3年;带动其他人员就业,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人群,都可以申请该补贴。
补贴标准划定的时间点也是今年6月17日,在此之前创业带动3人就业的,给予每年2000元的带动就业补贴;带动3人以上就业的,每增加1人再给予1000元补贴,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。而在此之后,创业每带动1人给予1000元补贴,每年总额最高为2万元。
另外,新政还提高了高校毕业生到非公企业就业补贴标准,加大了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购买创业就业服务的力度等。